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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研討區] 民間的賭博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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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猛小姐 發表於 2018-3-13 20:01: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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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本起源於民間的遊戲,數千年來,它也一直是民間遊戲娛樂的一個重要內容。賭博的娛樂功能從性質上看,屬於自娛性,也就是必須親身參與其中方能獲得娛樂的效果,正由於此,賭博活動在民間一直有著廣泛的社會基礎。

   民間賭博之風的興盛始於戰國時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業城市的興起,各種賭博活動在這類地區如齊都臨淄、魏都大樑、趙都邯鄲廣泛流行。著名的縱橫家蘇秦在遊說齊宣王時談到臨淄城中“民無不鬥雞走狗,六博蹴鞠”。從“無不”二字我們可以看出,在這座“甚富而實”的都市之中賭博活動的盛行。

   在如此廣泛的賭博活動之中,大部分市民不過把它作為一種遊戲娛樂手段,所以蘇秦在談到臨淄城民的“鬥雞走狗六博”時是把它和“吹竽鼓瑟,擊筑彈琴”並列的。不過,其中也有一部分以賭博為生計者,時人呼之為“賭徒”。《史記•魏公子列傳》談到趙都邯鄲有處士毛公“藏於博徒之中”,又有“薛公藏於賣漿家”。從這段文字中我們可以看出,博徒在當時已成為擁有相當人數的專門的職業,只不過在時人心目中這是一種賤業或“惡業”。到了西漢,桓發操此“惡業”成為時人注目的巨富,並被司馬遷記入《史記•貨殖列傳》,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以賭博致富的名人。

  在漢代,賭博成為民間最常見的遊戲娛樂方式之一。當時長安、五陵、大樑等地的富家無論平時行樂還是舉行宴會,常常設有博局,豪飲縱博,成為一時風氣。如《列子•說符》記載:

  虞氏者,梁之富人也。家充殷盛,錢帛無量,財貨無貲。登高樓,臨大路,設樂陳酒,擊博樓上。

  一首漢樂府古歌也這樣描寫富家的宴樂:

  主人前進酒,彈瑟為清商。

  投壺對彈棋,博弈並複行。

  六博與當時富豪之家的娛樂活動如此密切,於是漢樂府歌辭中有了“仙人六博”的古題。在漢代建築和墓葬中的畫像石、畫像磚上,也常常可以看到“六博圖”、“仙人六博圖”。

  在鄉里村鎮的下層社會之中,鬥雞走狗是常見的賭博方式,也是常見的娛樂活動。

   漢高祖劉邦的父親劉太公,一生居於鄉里,是一個勤儉務實的農民。而這樣一個老實人的“平生所好”,也都是“屠販少年,酤酒賣餅,斗酒蹴鞠,以此為歡”。後來,劉邦當了皇帝,尊太公為太上皇,錦衣玉食,尊貴無比,但見不到他平生喜聞樂見的市井風物,使他鬱鬱不樂。後來劉邦按照故鄉豐沛地方的市井風俗專門為太公建了一座“新豐”,使他重新聽到鄉音,看到屠酤賣餅,鬥雞走狗的熱鬧場面,老人方能轉憂為樂。(見《史記•高祖本紀》正義引《括地志》)

  就連漢景帝時的大臣袁盎,罷官家居時,也常與“閭里相浮沉”,以鬥雞走狗為樂。可見鬥雞走狗作為一種賭博方式和娛樂手段在民間的流行。在出土的漢代石刻、畫像磚上也能找到大量的鬥雞圖,造型古樸,形像生動,是當時社會生活和民俗的真實寫照。

   在不同的時代和地區,不同的人群之中流行的賭博方式也各不相同。如隋唐時期的上流社會盛行雙陸(握槊),民間則流行擲骰子。而在益州地區(今四川)民間則“尤足意錢之戲”(《隋書•地理志》),喜歡攤錢。杜甫客居夔州(今四川奉節縣)時,寫了不少記錄山川形勝和風土人情的詩章,其中一首就談到這一風俗:

  蜀麻吳鹽自古通,萬斛之舟行若風。

  長年三老長歌裡,白晝攤錢高浪中。

  ——《夔州歌十絕句》之四

   君不見,滿載蜀中貨物的商船在長江上疾駛如風,船上的賈客和船工是那樣的悠然自得,有的人在長聲高唱,有的人則在那顛簸於波峰浪谷的甲船上“攤錢”作樂,賭興正濃,對於身邊的驚濤駭浪恍若不見。正像老杜的另一首詩開頭所描寫的:“峽中丈夫絕輕死,少在公門多在水。”(《最能行》)

  宋代以下,商品經濟有較大發展,市民階層急劇擴大,賭博活動在城鎮社會中也達到前所未有的廣泛程度。北宋初年,專門的賭場——“櫃坊”就成為社會問題,遭到官府的禁止,然而,隨著社會的繁榮,市民隊伍的擴大,各種名目的賭場反而不斷增加,吸引著各色各樣的賭徒。

  “關撲”在宋代盛極一時,是廣大市民喜聞樂見的娛樂方式。小商小販也多用“撲賣”來招徠顧客。市民們既喜歡觀看他人關撲、撲賣,自己也常常賭上幾手,其意並不專在贏錢贏物,更主要在於愉悅精神。可以說,賭博的遊戲娛樂功能在宋代關撲、撲賣身上體現得格外得明顯。

   民間賭風之盛也反映在當時的各種筆記、話本、小說和雜劇之中。在這類文藝作品之中,當時的賭博風俗被描寫得格外生動,增加了我們對其的了解。如《二刻拍案驚奇》卷十四的《趙縣君喬送黃柑,吳宣教幹償白鏹》,寫一位家資饒裕,常常尋花問柳的宣教郎吳約,他所住客店對面一個小宅院“門首掛著青簾,簾內常有個婦人立著”。吳約見獵心喜,打算尋機勾引。一天,他坐在門口呆看對面簾子,百無聊賴,見一小販“挑著一籃永嘉黃柑子過門,宣教叫住問道:'這柑子可要博的?'經紀道:'小人正待要博兩文錢使,官人作成則個。'宣教接將頭錢過來,往下就撲。那經紀蹭在柑子籃邊,一頭拾錢,一頭數之。怎當得宣教一邊撲,一心牽掛著簾內那人在裡頭看見,沒心沒想地拋下去,撲上兩三個時辰,再撲不出一個渾成來,算了算,輸了一萬錢”。這段反映“撲賣”的生動文字並非完全出於凌濛初的杜撰,它來源於宋人筆記《夷堅志》,可以說是當時民俗的真實寫照。

  市井賭風的興盛,還傳染了少年兒童。《醒世恆言》第三十四卷《一文錢小隙造奇冤》,寫江西景德鎮兩個市井小兒“盦錢耍子”,為了一文錢的輸贏發生爭執,導致了一連串的悲劇,使十三條性命死於非命。挑起這場賭博的再旺年僅十三歲,“平日喜的是盦錢耍子”,袋裡一有錢便想賭錢,這樣的少年再長幾歲完全可能成為市井賭棍、社會垃圾。由此也可以看出當時下層社會中賭博活動的廣泛存在。

  市井賭風歷來為社會各階層之冠,它在明清時期達於極盛。明英宗時巡撫順天(北京)的御史陳鑑上書談到京師風俗澆薄,表現在五個方面,最後一點就是“博塞成風”(《明史•陳鑑傳》)。到了清代中葉,“上自公卿大夫,下至編氓徒隸,以及繡房閨閣之人,莫不好賭。”(錢泳《履園叢話》)降至鴉片戰爭之後,更達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考察其原因,大抵有二。其一,博戲種類大增,清人錢泳在《履園叢話》中記道:“近時俗尚葉子戲,曰馬吊碰和;又有骰子之戲,曰趕羊跳猴;擲狀元牙牌之戲,曰打天九、鬥獅虎;以及壓寶、搖攤諸名色,皆賭也。”再加上後來出現的麻將牌,無不具有很強的娛樂性或刺激性,其中的牌戲——紙牌、骨牌和麻將牌,尤為甚者。這樣,就把許多原不賭博的人拉下了水,人們往往以遊藝開始,後來轉為賭博,正如雍正皇帝所說:“賭牌擲骰,雖為金錢,然始初多以消遣而漸成者,原來適趣之戲具。”(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八二七《刑部•刑律雜犯》)牌戲的流行,把賭博廣泛地引進了家庭內部,父子、兄弟、婆媳、姑嫂、妯娌共圍一桌,鬥葉子、搓麻將,在明清時代頗為常見,稱為“殺家韃子”。在有的地方,牌戲已到無人不曉的流行程度。明人陸容說:“鬥葉子之戲,吾昆城上自士夫,下至僮豎,皆能之。予遊昆庠八年,獨不解此,人以拙嗤之。”(《菽園雜記》)牌戲的盛行,還刺激了民間的賭具製造業,明清兩代,紙牌的製造以吳地最稱工細,其中太倉衛前、崑山司馬橋、蘇州桃花塢,被世人稱為“牌藪”,所產紙牌流傳天下,毒害無窮。

   明清時期賭風興盛的另一個原因是晚清以下彩票類賭博的出現。嘉慶、道光年間即問世的花會,雖無彩票之名,卻有彩票之實,很快便從發源地浙江蔓延到福建、廣東、上海等地。廣東地區盛極一時的闈姓、白鴿票、山票、鋪票,以及國外流入的呂宋票,國內官方發行的江南票、簽捐票,或無名有實,或名實俱符,都可以稱為彩票賭博。這類賭博有兩大特點可以最大限度地引誘人們參賭。其一,它不像其他博戲那樣,總須具備一定賭博技藝方能參加,而是只要有錢買票即可參賭。其二,賭本可大可小,如花會有銅元一仙(一文)亦可參賭,山票每張僅售一角五分大洋,一旦中獎,可獲數十倍(花會)或數十萬倍(山票)的賭彩,雖可能性極低,但仍給身處社會底層的貧民帶來一線發財機會,使他們對此趨之若鶩。福建地區的花會場多設於荒僻人跡罕到之處,然而每日“掛筒”、“開筒”之時,竟然“五十里之內居民罔不至”者。又“廣州極貧之人,或有不入番攤館者,而山票則無人不買……人人心目中,無不有一欲中山票頭標之希望也”。(均見《清稗類鈔》賭博類)彩票賭博以賭本極微,獲利奇高為招徠,對象本來就是社會中下層的市民、平民。其目的可以說完全達到了。

  由上所述,正因為人們普遍地或“以賭博為消閒之具,日夜不休”(《撫豫宣化錄》);或以賭博做暴富幻夢,趨之若鶩,才把明清時期民間的賭風煽到了中國古代空前的熾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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