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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賭博關撲和撲賣介紹:相國寺前、西子湖畔的大眾博戲 [打印本頁]

作者: 威猛小姐    時間: 2018-3-26 23:12
標題: 賭博關撲和撲賣介紹:相國寺前、西子湖畔的大眾博戲
《水滸》第三十八回裡,有一段描寫黑旋風李逵賭錢的文字:宋江初會李逵,出手送了他十兩銀子。李逵拿了銀子,便跑到一家“賭房”去賭,想贏幾個錢做東道招待宋江。到了賭場,性急的黑旋風不待別的賭客一博,便“劈手奪過頭錢來”,與場主小張乙對博。李逵連押兩個“快”,卻“肐盤地”連博兩個“叉”,十兩銀子轉眼間輸得一干二淨。

  李逵這種賭錢方式,就是宋元時期盛行於世的“關撲”。

  關撲又叫跌成、盦錢、拾博或跌博,也是一種以銅錢為賭具的博戲。大家知道,無論古今中外,所有的錢幣兩面的圖案都是不相同的。中國傳統的銅錢,一面通常鑄有“××通寶”的字樣,是錢的正面,一般把它稱為“字”,也就是《水滸》所述的“叉”。另一面則鑄有“一文”或“當十”、“當百”一類字樣,是錢的背面,稱為“幕”,也就是李逵賭錢時所押的“快”。將一錢或者數錢拋擲於地,視其朝上為哪一面或為何種排列組合,或幫助某種選擇,或占卜打卦,或作為遊戲,在古今中外許多民族之中都頗為常見,用這種方式來賭博,就是關撲。

  關撲在宋元時期曾廣泛流行於世,許多筆記、小說、話本、雜劇中都有不少與之有關的記載和描述,這些生動、具體的文字使得我們可以比較詳細地了解關撲的賭博方式和流行狀況。

   關撲時作為博具的錢叫做“頭錢”,頭錢一般要經過洗磨,使之圖案清晰,色澤明亮,稱為“染”(元雜劇《燕青博魚》)。關撲時,頭錢用一個至八個皆可進行,名稱也各不相同,現在可以知道的,用三個錢博叫“三星”、四個錢叫“攤”、六個錢叫“六成”、八個錢叫“八七”。關撲的賭法大致有兩種,一種為一次定輸贏,雙方各自認定錢的一面,盦出哪一面朝上或朝上一面的錢枚數多,即獲勝。另一種是規定盦出某種花樣一排列組合,雙方輪流盦,先盦出者勝。常見的關撲花樣有“渾純”,即“字”或“幕”的一面全部朝上,又叫“渾成”。另一種叫“背間”,就是“字”和“幕”各一半,互相搭配。

  在宋元時期,關撲的流行程度超過了其他時代的任何一種賭博方式。無論賭場之中的聚賭,常人之間的對賭,甚至裡坊小兒的遊戲,大多采用這種方式。有時連官府也經營此道來賺農民的錢。宋神宗時,王安石推行青苗法,各地在春夏青黃不接時向農民發放貸款,稱為“青苗錢”。有的地方官府在發放青苗錢時,就在附近設立關撲場合,農民借到錢之後就被哄勸到那裡去賭,有的人空手而來又空手而歸,卻因此背上了一身債務。(見《東坡集•續集》)

  說關撲的流行程度是歷代各種賭博方式中空前絕後的,是由於它已經越出賭博範疇,成為兩宋時期城市商業活動和歲時節令遊藝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了。

  在那個時期,城市中的大量販賣於街頭巷尾的小商小販,常常用關撲作為手段與顧客交易。攤主備頭錢,由顧客盦錢,按貨物的價值不同,頭錢的數目也不同,但必須盦出“渾純”,如是,顧客可無償得到貨物,否則即按貨物價值付錢與攤主。這樣的關撲稱為“撲賣”或“博賣”。

   本是贏錢賭物的“關撲”,由於“撲賣者”採取了娛樂的手段,就使得市民們對這種雖然費錢,但很有樂趣的活動愈益嚮往。“撲賣”的貨物也由低廉的“食物、動使、果實、柴炭之類”逐漸擴大到彩帛器皿、珍玉奇玩,以至於車馬、地宅、歌童、舞女都可以劃價以博。而這一切活動在當時人的觀念中,都屬於“關撲遊戲”。

  在北宋時,關撲從法律上屬於被禁的賭博活動,但為了滿足市民對“關撲遊戲”的熱烈慾望,到北宋後期,每年一入正月,開封府便張榜告示全京城——“元正冬至寒食”這三個節日“放關撲三日”(《東京夢華錄》)。每當此時,無論市井小民還是王公貴人,紛紛湧向關撲和撲賣集中的“潘樓街、州東門外、州西梁門外、踴路、州北封丘門外及州南一帶”。這裡,關撲的彩棚接連不斷,彩棚裡鋪陳冠梳、珠翠、頭面、衣著、花朵、領抹靴鞋、玩好等物。撲賣者的高聲吟叫與彩棚間舞館歌場傳出的鼓樂笙歌,交相呼應。入夜,一向深居簡出的大家閨秀、誥命夫人們也都邁出家門,拋頭露面,“縱賞關賭”。

   每年春天的三、四兩月,東京的皇家池苑——金明池和瓊林苑向市民開放,以“縱人關撲遊戲”,在這富麗堂皇的園苑之中,除了酒家和占場表演的伎藝人,其餘空地幾乎全為“撲賣者”所佔。面對琳瑯滿目、應有盡有的貨物,遊人無不願意解囊下注,以博一樂。在這些日子中,地方當局在苑中舉辦多種遊藝表演,最吸引人的去處就是“關撲表演”,在士女百姓圍觀之下,眾多關撲好手各逞技藝,將眾多的頭錢拋擲出各種各樣的組合,到了得心應手的地步。得勝之人,往往用竹竿挑掛著所獲的獎品如衣物、茶酒、器皿,遊行歌吹,招搖過市,以誇耀於人。(《東京夢華錄》)這些“關撲好手”,無疑是以此為生的職業賭徒了,而在當時一般人的心目中,他們同那些跑馬賣解、舞燈耍獅、踩高蹺、弄刀叉的江湖藝人之間並沒有什麼區別。可見,在那個時候,關撲與遊藝在人們心目中幾乎是相同的概念。賭博與遊戲之間的聯繫,在這裡表現得如此的密切和明顯。

  如果說關撲在北宋還有所限制,那麼到了南宋,它就完全開放,無孔不入地進入了市場的商業活動之中。在京城臨安,每天的早晚市,特別是“夜市”之上,從吃的,如糖蜜糕、灌藕、時新果子,像鮮魚、豬羊蹄肉、豬胰、胡餅,到用的,如細柳箱、羅桶杖、諸樣藤作、銀絲盒子、烏木花梨動使、畫燭。從穿戴的,如花環釵朵、篋兒頭飾、銷金裙、緞背心、銷金帽兒、逍遙巾,到玩耍的,如四時各種玩具,都在市場上撲賣。

  隨著季節的變換,撲賣者又隨著變換自己的貨物:“春冬撲賣玉柵小球燈、奇巧玉柵屏風、棒燈球、走馬燈、金橘數珠、香鼓兒等物。” “夏秋多撲青紗、黃草帳子、挑金紗、異巧香袋兒、木犀香、數珠、藏香、細扇、挑紗荷花、滿地嬌、細巧籠杖、促織籠兒、金桃、陳公梨、炒栗子、諸般果子及四時景物。”(《夢粱錄》卷之十三)由於社會分工逐漸精細,南宋的撲賣也逐漸“專門化”。如“七夕節”時,小販們撲賣牛郎織女泥土玩具。元宵節前,各種燈具如沙戲燈、馬騎燈、火鐵燈、進錘架兒燈、像生魚燈、一把蓮燈、海鮮燈、人物滿堂紅燈又成了撲賣的主要物品。元旦未到之時,街市上又開始撲賣“踢打春旛勝、百事吉鮮兒”等物,以供市民們在元旦懸掛門首,慶賀新歲。“一陽節”來臨之際,都城崇倡“鄉風”,撲“鬥雞”,用三文錢作“一撲”。此風之盛,許多人竟至在大街上攔住行人,執意“鬥撲”的地步。(見《西湖繁勝錄》)

  繁盛的關撲之風,也吹進了九重宮禁之內。宋理宗趙昀就曾命令小太監效市井關撲之戲,在御座前互撲,“以供一笑”。君王有此愛好,則太監宮女們之中的關撲之風盛行,就更是不難想見的了。

   到明代,關撲一名不再見於記載,而易名為“盦錢”,其方法與關撲大致相同(見《醒世恆言》第三十四卷《一文錢小隙造奇冤》 )。在清代,流行的“壓扠”與關撲頗相似,其法是用兩個銅錢旋轉,伺其將定,用手按住,根據“字幕”兩面的組合情況定勝負。“壓扠”須一人為莊家,其餘人預先押注,可容數十人參加。這種方式已成為純粹的賭博,關撲的遊戲色彩蕩然無存。於是“遊手之徒,嘯引惡少,喧嘩叫呶,馴致鬥毆攘竊,悉由於此,競財啟畔,風斯下矣”。(《牧豬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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