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天夫入獄 妻獨守空閨7年還被稱「商業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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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女子在2010年結婚,但婚後三天丈夫因竊盜等案入監服刑及接受強制治療至今,長達7年未與丈夫同住,夫在獄中懷疑妻有小王對她提出通姦等告訴,經檢察官調查後撤回,但他又指控妻以他名義收租金訴請返還租金,妻受不了認為婚姻裂痕甚深提出離婚訴訟,台中高分院認定2人婚姻已難以修補判准離婚。
林夫指出,兩人2010年10月上旬見面,同年月26日結婚,雙方是「商業利益夫妻」,是「僱主與員工」的關係,結婚登記只是便宜行事,他因婚後須服刑,將所有權狀、印鑑、銀行存摺等交給妻,服刑期間仍支付妻女的生活費,婚姻並無重大破綻,夫前年9月間服刑完畢,現接受強制治療保安處分,他不接受妻在他住院期間遺棄不顧。